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水平,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教育方针,充分发挥高年级学生的“传、帮、带”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由学生处与各学院联合实施第三届新生导航工程。
一、工作宗旨
“导航员”是从2017、2018级学生中推荐选拔出一批学业优秀、素质全面、有奉献精神的优秀学生担任“导航员”,采取“朋辈辅导”、“榜样激励”的方式对学生做指导和帮助,通过优秀导航员的直接引导和全面影响,搞好军训工作,帮助新生确立长远目标,科学地制定个人发展和学业规划,合理安排学习、工作和生活,有效培养个人兴趣和对专业的认知,提高综合素质。导航员任期为一年。
二、选拔条件
1、以自愿为原则,热爱此项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经个人提出申请,各学院推荐,学生处备案审核。各学院按照2019年招生计划,每30名新生配备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导航员”,女生占总推荐人数的1/3(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人数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思想进步,五官端正,身体协调(各学院严格按照本条选拔)。
3、导航员学习成绩列本专业的前50%,无不及格情况发生。(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但需报学生处审核)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5、军训期间优秀学生、退伍学生、学联干部优先(原则上要求是各学院学生会干部)。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1、“导航员培训”采取学校集中培训和各学院培训相结合。
2、集中培训以学生处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和中期培训。
3、培训主要内容为:
(1)队形队列组织培训 学生处武装部
(2)学校管理制度培训 学生处
(3)学校教学模式及学业规划培训 教务与科研处(4)学校发展史介绍 校 办
(5)公寓管理(物品摆设、内务整理等)培训公寓管理中心
4、各学院要配备一专人作为导航员工作负责人.
5、培训结束后,经学生处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由学生处负责指导各学院导航员工作。
四、导航员工作职责
导航员的主要职责可概括为:思想引导、学习辅导、生活向导、心理疏导、规划指导、军训教导。
具体职责为:
1、负责新生的军训工作。
2、全面了解学院情况,组织新生对相关制度要求、环境条件、服务信息等进行了解学习,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3、走访宿舍,深入课堂,实时实地服务引导新生。
4、协助指导教师、辅导员组织活动,辅导答疑,全面引导新生成长成才。
5、做好指导教师、辅导员的信息员,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中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6、协助辅导员和指导教师选拔培养学生干部。
7、军训结束和学习末对所带团队在学业、成长及发展等方面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提交各学院。
五、激励及考核
1、各学院导航员学生负责人享受学生会主席待遇,副队长享受学生会副主席待遇,其他导航员享受学生会成员待遇,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中予以体现。
2、导航员学期结束后进行考核,按30%比例评选“优秀导航员”,颁发证书并由学校给予表彰。
3、导航员的工作考核由各学院根据工作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对不合格导航员进行及时更换。
4、导航员根据其考核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评先树优、奖助学金评选,优先推荐企业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