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全校师生交纳电费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师生:

 

为方便各位老师、同学交纳电费,现就相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1. 电费交纳将采取刷校园卡方式;

2.每周周三下午、周四下午集中交费,其余时间不收费。

3. 教职工公寓充电不低于800度,北教师公寓充电不低于100度,学生充电不低于100度, 0.55/

温馨提示: 请同学们交纳电费前保证校园卡内余额充足,在规定时间内来交费。

 

 

 

                          

2016年117

财务处

;color:black;mso-font-kerning:0pt'>2016年117

财务处

 

上一条:广饶县2016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公告
下一条: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