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滨州市、淄博市、东营市、德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培训指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12-29 点击数:

各相关高职院校有关处室、市教育局职教科(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分区域培训指导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743 号)(附件1)要求,由滨州职业学院牵头组织滨州市、淄博市、东营市、德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分区域培训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1.四地市列入省教育厅遴选推荐的 360 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名单中的项目均可参与培育。

2.四地市未在省教育厅推荐名单内的高质量项目也可参与培育。

3.四地市列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69项重点培育项目名单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参与培育指导。

二、培育时间

第一轮专家指导时间为2018113日至14日,具体日程见附件1。根据各项目培育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轮培育。

三、专家组成

1.省外知名专家5人,为获得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项目及一等奖项目的主持人、主要参与人员。

2.省内知名专家10人,为省内职教资深专家及获得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项目的主持人。

四、培育形式

1.举办专家讲座(13日上午)

安排2位专家举办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的讲座,讲述教学成果奖培育的方法及路径。

2.分组开展指导(13日下午至14日)

1)项目组答辩。各项目23人(应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执笔人)参与答辩,PPT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成果概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创新点,实践效果与反思等4个内容。

2)专家指导。专家通过查阅材料、项目指导的方式进行培育。

五、材料报送

1.各项目组请于2017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报名信息表》(附件2发至limingyue74@126.com

2.各项目组报到时,提供包括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参考体例推荐书》(附件3(包括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总结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材料需集中装订,打印五份。

六、相关费用

1.培训费:根据拟参与培育指导的项目数量情况而定,另行通知,统一开具正式发票。

2.食宿费: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七、会议安排

1.住宿酒店:滨州市大学饭店。

2.报到地点:滨州市大学饭店大堂。

3.会议不统一安排接送站。

4.联系人:李明月 13563079005;傅智端  13305436117

 

附件:

1.会议日程安排

2.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报名信息表

3.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参考体例推荐书(包括反映成果的总结)


附件下载

 

             

滨州职业学院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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