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具有东科特色的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鲁教高字[2013] 14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 3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为目的,践行“德育生活化、智育能力化、体育自觉化、美育熏陶化、劳育习惯化”的“五育并举”培养模式,实现五育任务落地落实,为培养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保驾护航。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创新制度安排,建立有效通道,方便学习者各类学习成果得到认定、转换和积累。
(二)坚持实质等效。认定和转换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应综合考察其所体现的知识、技能及能力等因素,严格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学分认定主体的要求。
(三)坚持规范有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办法,制定公开透明的转换程序,采用试点先行,逐步完善规范。
(四)坚持标准引领。坚持以标准化为抓手,不断提高认定和转换的质量,不断创新学分银行制度建设。
置换类型
1.德育类综合素养修满5分,超出学分可置换相应学分的相近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以整数计)
2.智育类综合素养修满4分,超出学分可置换相应学分的相近专业课程(学分以整数计)
3.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类综合素养分别修满1分,超出学分可置换相应学分的相近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以整数计)
四、综合素养学分认定标准
见附件1
五、置换流程
1.学生个人申报
每学年6月、12月第一周,符合置换标准的学生向二级学院教务科提交《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收到申请材料后于1周内完成审核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汇总表》。
3.教务处认定
教务处在收到院部申请材料后于1周内负完成审核认定,并于一周内将认定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
六、附则
1.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录:雷电竞RAYBET官网综合素养学分认定标准
附件: 1.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2.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汇总表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