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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教研室管理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 2018-11-06 浏览次数:

基础教学部下设教研室,围绕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组织教学、科研活动的基层教学单位。为加强教研室建设,进一步明确教研室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切实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教研室管理工作规范。

一、教研室的设置

(一)教研室隶属于基础教学部,其建立、合并与撤销均由基础教学部研究提出申请上报教务处备案并教学委员会批准。

(二)教研室设主任一名, 教研室主任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教研室主任人选应该由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三)为了结合教学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教学、科研工作,在教师人数或课程门数较多的教研室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课程教学小组。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

二、教研室工作职责

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和完成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以及科研活动等方式和途径,不断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大力推进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学术活动、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设属于本教研室应该开设的课程,合理安排每门课程的教师,保证教学第一线的力量均衡搭配。

(三)编写和审定课程教学计划;组织力量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有条件的要争取公开出版;遴选各课程教材;吸收该学科科研成果,做好教材取舍和增补工作。

(四)根据课程需要,组织开展学生竞赛,承担学生参加有关竞赛的组织指导集训等工作任务。

(五)组织新开课、开新课以及其他需要试讲的教师的试讲活动,对其讲授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评议、指导、鉴定,推荐新开课程与授课教师。

(六)负责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对已立项批准的科研和教改项目,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保证研究项目顺利完成。

(七)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发挥本教研室集体力量,并与其他系部教研室协作,开展科研项目的研究。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开展集体研讨活动,争取高水平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水平上新台阶。

(八)加强与各二级学院的联系,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和交流,坚持教学及教学改革为专业建设服务。

(九)负责管理本教研室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和教学管理的文件与档案。

(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师资培养,制定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与管理。对实行导师制的青年教师,导师要对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学习提高全面负责,并进行具体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过好教学关、科研关和实践技能关。

(十一)组织教师了解和研究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品德情况,结合教学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和敬业精神的教育。

(十二)完成学校和基础教学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接受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三、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一般情况下,每两周召开1-2次教研室例会,研究、布置教研室工作,开展教研和学术交流。特殊情况下,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召开临时会议,解决具体问题。每次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

(二)教学检查制度: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好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期中教学检查,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等教学活动。对本教研室教学工作规范进行自查,了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教学质量。

(三)教师业务考核制度:教研室要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定期对教师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等几方面进行考核,作好业务考核记载。

(四)工作计划、总结与汇报制度:在每学期初、期中和期末,教研室应做到有计划,总结,分别向二级学院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并向教研室全体教师报告和向部领导汇报。

四、教研室主任职责

教研室主任在基础教学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职责,对教研室工作全面负责。教研室主任全面主管教研室工作;

(一)教研室主任职责

1.负责课程标准制定与完善工作、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课程授课计划,负责教研室开设所有课程组织实施,进行期中、期末总结汇报工作。

2.组织安排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抓好备课、授课、辅导答疑、考试等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

3.负责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进修、相互听课、教学检查、教学研讨、教材分析等活动。

4.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高职教育教学研究、教学科研改革、尝试教学方法创新,不断总结适合高职教育教学经验。

5.根据基础教学部师资规划的总体要求,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制定本教研室的师资培养计划,重点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高。

6.协助领导完成对本教研室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及进修情况的考核,核定教学、科研工作量工作。

7.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编写实用、有效的教学资料、习题及解答、教学和实验指导用书。

8.负责协助领导及党总支完成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及其纪律考核等相关工作。

9.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权限

1.根据学校、部下达的任务,安排本室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检查教学和科研工作完成的情况。

2.根据教研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就本室的教师编制向部领导提出建议。

3.对教师的职称评聘、学术梯队人选、教师进修人员安排、参加学术活动等向部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4.就教研室教师的调进与调出,进行考核、讨论和提出具体建议。

5.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情况,向基础教学部领导提出对教师的奖惩意见。

6.外出开会或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应及时向部领导教研室主任递交会议及学习情况汇报,汇报学术信息及有关情况,以便教研室主任向全教研室的教师及时通报。

(三)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给予教研室主任相应的工作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