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提升本部教学管理水平,使教学工作步入管理科学、过程规范、运转有序的良性循环的轨道,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原则
面向基础教学部及承担本部门课程的兼课教师,以教学全过程的检测作为教师业务评估的主要依据,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公开、公正。
二、目标
使常规的落实变成全体教师的自觉行动,确保教学效益的最大化,以保证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三、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组长:许学江
成员:崔亚丽 隆美青 李广永 付爱花
2、教学质量考核小组
组长:崔亚丽
成员:隆美青 李广永 付爱花 李俊平 孙春玲 王文霞 李兰
四、要求
1、检查人员:以职载责,职责并行,确保效果。
2、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检查时间上交相关的检查资料。
五、检查方法及检查范围
(一)检查方法:教师自查;教研室督查;教学质量考核小组检查。基础教学部根据不同要求,采取定期检查(每学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各教研室及教师要针对检查反馈情况主动及时进行整改。
(二)检查范围及要求
1、教学工作进度、计划和总结类完成情况。
2、教案、作业等是否规范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3、参加教研活动情况检查。一是查阅教研组活动记录和个人参加活动记录。二是即时查看是否参与活动和在活动中的表现。
4、考试期间监考、阅卷、质量分析等全程工作。
5、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报名及辅导。
6、更详细的要求请参考《基础教学部教学过程监控办法》。
六、检查结果反馈
1、学校网站通报。
2、个人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个人,限时改进。
3、和期末教师教学评价挂钩。
基础教学部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