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要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的时间为202031日至630日。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填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汇算清缴对象
1.
涉及退税或者补税,均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2.
以下情况免于汇算清缴:2019年居民个人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的,以及居民个人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汇算清缴(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二、正确选择申报方式
1.
简易申报: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需要申请退税的,请选择简易申报方式。
2.
标准申报: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退(补税)的,请选择标准申报方式。如:两处取得工资薪酬收入的需补税等。
具体操作步骤已发QQ
三、补录信息
符合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2019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老师,办理汇算清缴前,应抓紧时间补录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避免个人损失。
                                                           
财务处

2020.3.20

 

上一条:关于印发 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广饶县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