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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车辆(含违停车辆恢复)录入校园车辆管理系统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根据学校车辆管理规定,各部门处室的新增车辆录入系统需走“部门申请(本部门盖章及领导签字,如为校企合作单位则另需校内对口部门盖章领导签字)——安全处领导审批(安全处处长)——分管校级领导审批(主管安全工作校长)”审批程序。校内的违停车辆从校园车辆管理系统中删掉后,如重新录入系统,需走以上同样程序。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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