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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乘车安全几点知识

作者:保卫处管理员   时间:2015-01-08   点击数:
1、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等,不能乘坐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乘坐黑车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得不到任何保障。
    2、无论在城乡或乡村,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格的车辆,这样既安全又保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不准载客运营。
    4、在城市乘公交车时,一定要在站台上候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乘坐助力车、电动车时不可超载,超载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6、乘公交车时,切不可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避免会车时被车辆或被路边的树枝、广告牌等擦伤、撞伤。
    7、同学们出行时,不能乘坐人货混装的车辆,这些车辆不安全。
    8、不能携带鞭炮、汽油、硫酸等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乘车。这类物品在高温作用下会自然、自爆,十分危险。
    9、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不要乘坐摩托车。
   10、不要搭乘超载的机动车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低速载货车、拖拉机严禁载人。低速载货车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短途运输,安全系数较差,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同学们出行时千万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人货混装的车辆。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拖拉机严禁载人。拖拉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短途运输,安全系数较差,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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